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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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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

各学生党总支、系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兵团、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先就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计划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给我院的党员发展名额,依据各总支、支部学生人数,确定《师范学院2017年度学生发展党员指导计划》(见附件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指导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党员发展、转正的具体程序

  (一)发展预备党员(上半年6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12月10日前完成)

  1.工作程序

  (1)各支部在前期已确定的2017年党员对象名单和发展指标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

  (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请相关负责人并及时到党政办领取《石河子大学发展党员政治审查调函》,开展政审工作。

  (3)公示

  (4)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报院党委预审(提前10天)。报送材料包括:

    ①入党申请书

    ②《自传》

    ③思想汇报(4份)

    ④《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⑤党校学员鉴定表

    ⑥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

    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⑧政治审查调函

    ⑨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⑩《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5)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6)支部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填写介绍意见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会议决议。

  (7)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审批,党委指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8)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二)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根据本人入党时间,及时向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2.支部书记及时到党政办领取预备党员材料,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上的转正意见后,报党委审批。上报材料除预备党员材料外,还应包括:

   ①《预备党员预备期间考察记录表》

   ②转正申请书

   ③预备期期间思想汇报(至少4份)

  3.党委审批转正党员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党总支、系党支部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察发展对象在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严禁以“分数标准”代替政治标准。要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规程,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档案规范,杜绝“人情党员”、“关系党员”,坚决防止“带病入党”。

  3.突出重点,强化培养。要注重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别是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入党,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的教育培养与考察考核,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严格纪律,落实任务。各单位要按照学院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和本单位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党员,确保指标落实到位。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采取违规手段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及负责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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