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通知公告0004 → 文章内容

政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6:03

政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xx年元月至今年2月底,全国共报告发生11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7起口蹄疫疫情。全省共报告一、二、三类动物疫病49种,发病动物10.96万头(只),病死2.06万头(只)。全市人畜共患病形势严峻,炭疽等新的人畜共患病出现,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务必认清当前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全区春季集中免疫工作3月21日全面启动,4月底完成。

(一)做好春防各项准备工作。区畜牧兽医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及时召开春防专题会议,重点抓好基层畜牧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人。根据存栏畜禽数量及免疫进度,及时调运合格疫苗,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指导并监督免疫人员按照“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标识到畜、一畜一针”的要求严格操作,确保免疫工作科学操作、规范实施、落到实处。各镇(街)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主动免疫意识,提高免疫水平和质量,确保免疫全覆盖。

(二)落实强制免疫责任。各镇(街)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和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层层包抓、整体推进等有效方法,千方百计落实强制免疫工作措施,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保障强制免疫效果。严格按照《陕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暂行方案》精神,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布病由全面免疫调整为强制免疫,将肉牛、肉羊纳入强制免疫。在全区范围内,种畜禁止免疫,奶畜原则上不免疫。同时,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做好鸡新城疫、狂犬病等的全面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抗体效果。总的要求是,群体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四)重视人畜共患病防治。各镇(街)及区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扑杀、消毒”等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防控宣传和监管检测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认真贯彻落实《牲畜布病落地检疫监管准入制度》,确保我区畜间布病净化成果。加大狂犬病的普查力度,切实做好有主犬的免疫。与甘泉接壤的砖窑湾和高桥镇,要切实加强炭疽易感动物的免疫工作,确保7月前免疫到位。统筹做好结核、乙脑、猪链球菌病等病的防治工作。

(五)抓好免疫信息登记报送工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做好免疫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要继续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时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加强信息调度分析,及时向镇(街)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养殖场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免疫档案,提升防疫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组织做好口蹄疫、禽流感、布病和马传贫、马鼻疽等国家重点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兽医技术人员和实验设备的作用,提高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定期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原点采样,重新监测,并及时强化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镇(街)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以法律法规和执法务实为重点,加强官方兽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防疫监管工作。严格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强化养殖档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防疫制度,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规范检疫工作。严格检疫规程,坚决杜绝有报不检、隔山出证等现象;严格落实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检疫审批,探索建立以动物防疫条件、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动物疫病监测结果为前提的活畜禽调运制度。四是落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检疫程序,提高产地检疫率,规范屠宰检疫,认真执行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电子出证工作,加快推进市内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电子出证工作,促进动物检疫信息的实时共享。探索建立以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机制,形成调出地“准出”与调入地“准入”的有效联动。继续强化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加强调入后的隔离监管工作,促进活畜禽有序规范流通。

四、全力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各镇(街)、区畜牧兽医局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监测阳性结果的报告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对于实名举报的每起疑似疫情,区畜牧兽医局要及时组织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举报人。对通过举报核查发现瞒报疫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五、加强防控工作保障

各镇(街)要按照《xx市xx区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免疫、监测、报告、扑杀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镇(街)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防疫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思想懈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导致病情发生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镇(街)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政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