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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00:50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大幅反弹,近期**市、**市各发生一起一次性死亡2人的施工安全事故,为了吸取事故血的教训,确保岁末年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建安[2016]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市建设局、县安委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排查治理和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制度,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隐患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隐患排查的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春节前。

四、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工程。重点排查基坑、管沟(井)、模板支撑体系的识别登记,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技术交底、监测及现场实施等情况。

(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工程。排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备案、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技术交底及现场实施情况;设备安装、顶升、使用拆卸过程的安全行为情况。

(四)高处作业吊篮工程。排查高处作业吊篮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技术交底及现场实施情况。

(五)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情况。排查脚手架、“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特别是室内电梯井钢筋网、固定式门防护,以及悬挑层模板铺架和模板内封闭执行情况。

(六)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排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执行情况,监理单位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

(七)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和冬季防火等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上报事故结案报告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管股及质量安全监督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隐患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务必消除安全隐患、务必遏制事故发生、务必确保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稳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属地监管部门从现在起每月组织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每月月底将大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做到“全覆盖”。隐患大排查整治不能留有“死角”和“盲区”,在建工程要均为重点排查对象。

(三)做到“零容忍”。要对照标准规范,把排查出来的问题一条一条地罗列出来,下达隐患整治通知书或停工整治通知书,并明确隐患整治的时限;隐患整改完成后,安全监督人员要到施工现场进行逐条对照复查,建立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台账和档案。实现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排查情况闭合性管理。

(四)做到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隐患大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排查、谁跟踪、谁负责”,确保对每一个在建工程排查到位、跟踪到位、整治到位,对排查整治不到位并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到严厉处罚。检查中发现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监督单位,要采取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等综合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六)大排查结果要及时通报。通报要有实质性内容,点企业、点项目负责人、点存在的问题,对于安全隐患较多又整治不力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要给予通报批评。

(七)层层排查、督查。我局将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开展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督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形成“百日行动”隐患大排查合力,按照“百日行动”的要求自觉抓好各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以实际行动扎实推动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迎接省、市、县督查组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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