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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冬至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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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冬至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为切实治污减霾,保护城市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年清明、中元节、冬至期间,全市文明祭祀工作设置严控区,严控区是指(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江边、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全市所有经营性墓园。在严控区内,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
二、城区的严控区以外为控制区。在控制区内,每个社区、村委会内应当设置1个文明祭祀点。
三、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燃放鞭炮、焚烧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丧葬用品的,由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经营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店铺、摊点,由民政、市场监管、安监、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前往墓区参加祭扫的党员干部要自觉采用敬献鲜花、心愿卡、黄丝带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引领和倡导殡葬改革文明新风。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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