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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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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作风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要对“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双十条”精神和狠抓纪律作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特别是针对防止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节礼等具体问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侥幸心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杜绝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敢抓敢管、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禁公款赠送节礼。各科室、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三、严肃执纪监督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不定期、多频次组织明察暗访,重拳出击,不设“特区”、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惩治“转入地下”、“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等“四风”顽疾。上级纪委“两节”期间也将通过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严格追责。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望各科室、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xx 市 民 政 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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