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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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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中秋、国庆已近,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项规定和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的相关纪律要求,坚决反对“四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请广大教职工务必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现就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吃喝、相互宴请。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四、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五、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六、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各部门要把严格执行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有关纪律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的各项禁令落到实处。学院纪委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xx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