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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实践通知
开展社会实践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将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安排、要求通知如下:
1.目的
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旨,结合学生返乡后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学科优势,广泛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内容
(1)开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政策宣讲;
(2)围绕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基层民主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城市)居民生活状况、贫困儿童受教育状况等主题开展社会调研;
(3)围绕扶危、帮困、助学、节能环保等主题开展公益活动;
(4)合本专业内容开展专业实践;
(5)其他。
3.形式
学校不组建校、院级小分队,以学生个人分散实践为主。
4.要求
(1)重视学生实践期间安全问题,提前开展安全教育;
(2)学生离校前对活动的开展明确要求,加强对活动内容的指导;
(3)1月12日左右在团委胡建春老师处领取社会实践登记表、介绍信,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4)寒假结束,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及时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总结、交流、评比,并撰写本学院的工作总结,于3月31日前报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