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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件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9:21:46

心的网络实现连接,三级网络坐席需要进行互联网信息查询工作。
    4.服务方式。统一受理:由平台通过电话、移动应用、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实现统一受理服务请求;全程管控:对于能够立刻答复的办件,坐席人员予以即刻答复,对于需要相关部门办理的办件,平台转办相应部门,并对办件的办理过程、时限和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在线评价:办理结束后,对坐席人员和办理部门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数据分析:服务专线在运行过程中积累的数据,政府可要求提供数据支持。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商贸物流类项目
    1.申报企业项目评价报告;
    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3.项目简介;
    4.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分析报告,效益分析及风险分析;
    5.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9.项目设备工程明细表;
    10.申报资金项目承诺书(见附件3);
    11.项目建设成果及照片;
    12.项目优势分析;
    13.PPT报告;
    1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立项批复文件;须由国土、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还应具有相关批准文件或意见)。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编制目录,按上述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申请材料封面(见附件4)。
    (二)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平台项目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及项目建设方案;
    3.投资主体单位营业执照;
    4.投资主体项目资金预算表;
    5.项目上线试运行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复印件);
    6.全国“放心酒”示范店或优秀营销商证书(复印件)。
    (三)生活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申请报告;
    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3.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5);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区县属企业(单位)向所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申报材料目录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市属企业向所属集团公司提出申请,按照申报材料目录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其他单位向市商务委提出申请,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
    (二)项目初审。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区属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联合报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初审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齐备性,项目单位和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初审意见及项目申报材料须于2015年6月15日前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统一报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其他单位申报材料须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商务委,由市商务委负责初审。
    (三)项目复核。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专家评审。市商务委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五)项目公示。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对拟予支持的项目资金,在双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下达资金计划及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年度商务促进资金重点项目和下达资金计划表》,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七)项目验收。市商务委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七、监督检查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商务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201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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