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细则
- ·下一篇文章:政协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政协脱贫攻坚工作岗责考核办法
政协脱贫攻坚工作岗责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据《中共xx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xx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岗责考核办法》(金办〔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1、完成全年“双包”目标任务。责任人:政协办公室脱贫攻坚领导组成员。
2、“户脱贫”目标任务。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3、户帮扶措施落实。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4、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5、识别和退出精准度。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6、信息资料精准度。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7、贫困户满意度。责任人:各户帮扶责任人。
二、考核方式
结合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和省、市、区各类督查检查,采取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每月考核与年终考核,内部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考评细则见附表)
考核实行“月检查、年总评,月奖惩、月兑现”。每月根据考核细则,随机抽查若干项,作为当月考核内容。年总评100分,其中,月检查占60分,年考评占40分。
(一)年度帮扶计划制定(5分)
1、对贫困户年度帮扶措施不少于5项;
2、结合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信息资料精准度(10分)
1、《扶贫手册》填写规范、精准;
2、《走访记录簿》填写详细、规范,填写次数达标(每月不少于一次,2018年9月15日前不少于12次);
3、一户一档资料齐全。
(三)帮扶措施落实(15分)
制定的年度帮扶计划,2018年9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帮扶成效(15分)
落实的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收入持续稳定。
(五)扶贫政策宣传(5分)
包户干部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熟练掌握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对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确保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
(六)贫困户满意度(10分)
贫困户对帮扶工作满意、认可,贫困户对帮扶人熟悉、满意,贫困户对脱贫满意、认可。
(七)顺利过关(20分)
在历次的省、市、区各类督查检查中,顺利通过。
(八)按期脱贫(20分)
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并通过省第三方监测评估。
四、结果运用
(一)奖励
省第三方监测评估与省、市、区各类督查检查以及区年度检查结果为“好”等次,帮扶措施得力、扶贫效果明显、成绩显著的个人,向有关部门推荐,优先提拔重用、优先晋升晋级,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
(二)处罚
1、将脱贫攻坚干部包户工作日常考核列入机关效能考评,月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扣发当月效能奖,并由机关负责同志对其约谈。
2、在帮扶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影响较大的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省第三方监测评估与省、市、区各类督查检查以及区年度检查结果为“较差”等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体机关会上作深刻检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