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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细则
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机关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安排部署(8月22日—24日)
(1)制定工作方案。由组织部负责,对机关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室部。
(2)召开排查整改工作动员会。8月24日,由组织部组织召开排查整改工作动员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3)广泛接受监督。在西岳清风网公布机关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并做好问题收集工作。
二、自查整改(8月25日—30日)
各室(部)按照机关排查整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扎实进行自查自纠、即知即改。
(1)切实对照自查。结合四方面排查内容,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谈心谈话会,分析梳理自身及小组其他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作风问题自查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自查表在西岳清风网下载中心进行下载,于8月30日将纸质版报组织部,电子版发至xx
(2)扎实进行整改。各室(部)自行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按照整改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改进作风。组织部对机关干部的自查表进行汇总,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对照个人整改措施及时限,通过不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室(部)切实改进作风,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监督检查(8月31日—9月10日)
(1)各室(部)主任(部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室(部)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机关各干部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2)组织部将对全体干部在执行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并向相关室(部)进行反馈,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在机关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对重点工作任务、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促督办。9月中旬,由各常委、委员对各室部及干部进行打分评比。
(3)对存在作风问题且经批评教育仍无改变的干部,室(部)主任(部长)要及时报组织部,由分管常委对其进行约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室(部)、干部,干部监督室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总结报送
以各室(部)为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各党小组、室(部)于9月10日将谈心谈话、整改报告、学习记录等相关资料报组织部。
市纪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