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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三个一”实践活动规定
学院学生“三个一”实践活动规定
“三个一”实践活动,即在暑假期间,一年级、二年级普教本科学生以见习一周的时间为基础,进行一次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收集一个真实的案例并撰写案例分析;阅读一本法学著作并撰写书评;参加课题调研的同学不参加此项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一、调研报告的具体要求
(一)内容要求:调研报告的内容必须与调查内容一致;
(二)字数要求:调研报告字数要求3500字以上;
(三)格式要求:统一规范格式,注释(脚注)至少3个以上,A4打印稿,参见附件;
(四)文献资料要求:调研报告至少注释3本以上参考文献,注释采用脚注。
二、案例分析的具体要求
(一)案例来源:案例分析应当以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真实案例为基础,提交真实案例复印件,并加盖案例来源单位的公章;
(二)案例分析:应当对案例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并写出案例分析报告。
三、书评的具体要求
(一)前期准备:选择想读的或喜欢的书籍,边读边记;
(二)内容要求:著作简介或内容摘要,评价,简要总结或推荐;
(三)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A4打印稿。
四、“三个一”材料的审查
学院团委实践部和相关学生干部组成审查小组,对所提交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和书评进行内容、格式和份数初审,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具体要求和是否违反本规定第九项。
五、“三个一”材料的审阅、批改
9月下旬学院组织教师对“三个一”材料进行审阅、批改,评选若干篇优秀“三个一”材料进行表彰,同时评选若干名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六、指导老师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与以下教师或学生联系,对自己的实践活动给予指导并做出评语。指导老师为教师、优秀研究生、社会实践荣获校级以上奖励的本科生。
七、报到注册要求
新学期报到注册时,应按要求提交“三个一”实践活动的材料即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书评和《xx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意见、盖章应齐全)。
八、评选奖励
10月中旬,学院团委组织研究生和荣获省级以上社会实践奖励的本科生,对个人优秀调研报告进行评选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授予“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九、违纪处理
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三个一”实践活动成绩记0分;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一)不参加暑假“三个一”实践活动或不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
(二)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xx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的;
(三)未能按要求撰写并提交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和书评的;
(四)调研报告内容与社会实践登记表内容不一致的;
(五)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者,按作弊论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