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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考勤工作制度
一、考勤对象
镇机关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借用、聘用人员)。
二、正常考勤
上午:8点30分上班,12点下班;下午:冬季作息时间为2点30分上班,6点下班,夏季作息时间为3点上班,6点30分下班。上午上班之前应指纹打卡签到,下午下班之后应指纹打卡签退。
三、特殊考勤
因开会、办事、下村、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签退或全天不到机关,普通干部应提前告知其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应提前告知其分管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应提前告知书记或镇长,此外,以上每种情况都还应告知党政办,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调整干部去向公示栏状态。
无论何时抵达或离开机关,都应签到或签退,即每天必须保证指纹打卡2次,否则,只打1次卡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既未指纹打卡、又未请假、也未向党政办说明去向的视为旷工。
四、查岗
党政办每周至少不定时查岗一次,凡查岗期间不在机关内且未向党政办说明去向,即视为旷工,党政办不再电话询问干部去向。查岗不在岗但有正常原因的,需向书记或镇长说明原因,待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变更查岗状态。
五、请假
1、请假应当形成书面假条,假条需经各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书记或镇长依次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且务必及时交至党政办存档。
2、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请假人应在告知其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的基础上,通过电话方式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待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及时告知党政办进行登记,并在正常上班后补齐书面假条。
3、事假一天以上先行抵消公休假,病假一天以上须出示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六、出差
因开会、办事、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因需出差,必须报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并明确出差期间所需经费来源以及相关补助标准,待回镇后按既定的标准和范围报销相关费用。
七、奖惩办法
1、现金惩罚:迟到、早退一次扣罚50元;旷工一天扣罚100元,且必须在镇干部会上予以检查说明;事假超过公休假的部分每天扣罚20元。
2、通报批评:每月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下个月第一次干部例会上公布,同时形成书面材料,由镇纪委、党政办和财政所各存一份待用。
3、考核惩罚:镇机关工作人员当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脱岗累计2次、事假扣公休假后超出15天、病假一个月以上,不能评年度先进个人,不能向上级推荐为先进个人,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或报批晋升技术职称。全年累计事假抵扣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45天以上的年终奖只发50%,事假45天以上、病假60天以上的取消年终奖及一切奖金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