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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请假离校流程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因事请假从严控制,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假人必须具备充足理由。
2、请假同学首先必须提出请假申请,陈述清楚请假理由、离校时间、返校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3、学生将请假条递交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请假后方能开具由教育处统一印刷的正规放行条,其他不合规范的放行条一律无效。
4、请假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将放行条交给门卫,经门卫确认后方能离校。门卫每天18:00将所有放行条收齐汇总到教育处。
5、教育处第二天对前一天学生请假情况进行统一通报,对于未假出校、模仿班主任字迹私自开放行条、逾期未返校的行为,做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分。
6、请假学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消假,不消假者作旷课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11、请假条或放行条必须采用教育处统一印发的,并且每张请假条和放行条只能一人使用。
二、寄宿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或教育处老师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生活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生活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