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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201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增强民警的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念,切实做好2013年的各项公安工作,把我所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现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三大建设任务”为核心,全面推进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突出重点,注重实绩。 三、考核对象 全所民警 四、考核办法 采取年度集中考评、加分与扣分、通报与复核、综合考评与单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年度集中考评。由所领导组织民警在县局考核前完成考核。 (二)扣分。在单项分值中扣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应当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注明倒扣分项目的除外)。 (三)结果运用。考核排前两名民警分别上报局党委申报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考核分达60分以上的为考核合格民警,并按考核分值兑现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考核分60分以下的民警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五、分值设定 综合考核总分共100分:由两部份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