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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协警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协警考核工作,调动协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客观公正地评价协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三大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有效维护辖区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考核对象 全所协警 四、考核方法 采取每月一考核、加分与扣分、通报与复核、综合考评与单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月考评。每月月底由所领导组织考评。 (二)扣分。在单项分值种扣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除注明倒扣分的项目外,应当扣分的按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三)结果运用。每月考核结束后按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分达60分以上的协警,按分值发放绩效工资;考核60分以下的协警为考核不合格,取消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分为0分的予以辞退。 五、分值设定 考核分为100分,由扣分项目和加分项目组成。 第一部分 扣分项目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