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宠物家禽与家畜饲养管理办法
本文作者:黄永翔 第一公文网原创投稿
宠物、家禽与家畜饲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内的宠物饲养与管理活动,建设良好社区环卫环境,预防宠物扰民、伤民及宠物疾患引起的人畜交叉感染而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社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省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借鉴其他省、市及单位社区管理经验,根据绝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反映与强烈要求,结合社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内的宠物管理职能部门为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评选、奖励等活动资格(公司员工参照此执行),并载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ZZ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执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宠物、家禽与家畜饲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内的宠物饲养与管理活动,建设良好社区环卫环境,预防宠物扰民、伤民及宠物疾患引起的人畜交叉感染而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社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省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借鉴其他省、市及单位社区管理经验,根据绝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反映与强烈要求,结合社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内的宠物管理职能部门为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评选、奖励等活动资格(公司员工参照此执行),并载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ZZ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执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