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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财务管理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6:44

为了打造一个廉洁、高效、透明、服务的局室,更好地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特拟定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凡是在局财务账上报销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所有要报销的票据一律由局长审核后交审批签字。

二、贰仟元以上的支出需向班子会报告,未经班子会通过,局长无权核准报销。

三、严禁不经批准擅自开支。擅自开支的,审核和审批人有权拒绝审批。

四、无特殊原因未经局长同意局财务一律不允许借支个人任何资金,对于同意借支的(包括工作人员出差及临时性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局长审核,审批人员签字后,到报帐员处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借款人必须在当月内归还(需要报销票据及时报销),如不及时归还或报销的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五、鼓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于到账资金经班子会讨论后按比例对个人予以奖励。

六、县外汇周转金单独立帐,一律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开支,审批人做为平衡财务账目的第一责任人,应合理安排好各项经费的开支,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每周财务报账之后,整理出各项收支向班子成员报告,对于各自产生的费用需在会议上向大家作出公布。

八、财务状况做到每月一清理,整顿不合格支出。

全局同志需对自己的行为加强自律,保持廉洁的心态,提高工作效率,透明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招商局财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