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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课内部管理规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04:51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1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F、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清,未认真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未对当值机房或设备做好清洁卫生的一次扣5分。

G、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1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6、处罚条例 :(罚款)

A、对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法规、公司、部门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的),半年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元,第三次,给予开除。

B、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应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汇报,对工作未按规定完成,不能说明原因或隐瞒不进行汇报者,视事件、事故等级,给予相应的罚款(每人每次10元以上)。

C、各组长安排工作,应保证公平、合理,对下属工作按排不当,造成属下对工作无法完成或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给公司或部门造成损失,给予组长处罚20元。

D、电工对上司安排的工作,应精心维护、对维修质量负责。对维修设备出现返工(同一台设备的不同部位,在一个星期内出现返修现象)或由于维修后设备不能达到原有性能,造成的返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给使用部门造成的损失(误工费、生产的产品报废或达不到要求引发的费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元以上处罚,如员工所在的组别的上司,工作跟进不到位,未进行指导,也给予10元以上处罚。

E、生产用水供应管理:每停一次水责任人罚款10元(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供应不足除外),对停水时间超过15分钟,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上,所在组组长罚款20元,其它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另行处理。

 F、绩效考核:对于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在40分以下的(考核是同一个问题,多次没有改正的),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20元。

G、收尾工作:电工在下班后都要认真做好收尾清洁工作,包括各自负责的6S区域,对可用的零配件要进行回收处理,每次工作完毕都要恢复原样,违反此项规定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

H、投诉处理:总务课全体员工对兄弟部门人员都要友好相处,真诚待人,对关联部门提出的维修、改良意见要耐心聆听并虚心接受,对承诺的事件要即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事情要给予回复,对其它部门的投诉,相关责任人每人每次10元处罚。

I、上、下班管理规定:上、下班要本着“出满勤,干满点”为指导思想,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不允许提前洗手下班或等待下班的情况发生,对提前下班人员(包括打整点卡)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公司罚款另外计算),所属班组组长将一样接受处罚。

J、 培训、会议管理:凡是公司级、部门级或班组级的培训,已通知人员参加的都要准时参加培训、参加会议,如果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提前通知会议主持人或培训负责人(并承述正当事由),得到同意或许可后可以执行,对没有许可而无故缺席的人员处以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          

K、车间例检规定:车间例检人员要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例检,对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立即检修或即时上报直接上级),凡是发现问题或接到维修单没作处理,得到相关投诉的,事实确凿,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并书面警告。

L、 工用具的保管:电工对配备给自己的工用具有保管的权利和义务,工用具正常损坏采取以旧换新的政策(由工用具本身的材质问题及工用具使用年限来判断,由各组组长确认,主管审核),不正常的损坏要照价赔偿。

M、机器设备操作:要严格遵守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程序,不得违规操作,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对违反规定多次(二次以上包括二次)提醒不改者,处以每人每次10元罚款。

N、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罚款10元/每次。

O、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罚款10元/每次。

P、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Q、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10元/每次。

R、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罚款10元/每次。

总务课全体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应本着“团结互助,友好协商,以个人主义服从集体主义”为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其它部门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于组员与组员之间的争议,由组长协调,组长与组长之间的争议,由主管协调,原则上协调后的结果是最终决定。

补充说明:

对以上罚款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开出处罚单的直接上级申诉,不可以越级申诉,但可以越级投诉,开处罚单的直接上级的上级维持原判决的为终审决定,即为立即执行,不可以再申诉。

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  实行8小时工作制。

2、  严禁迟到、早退。

3、  休息时间一般为星期天或公司规定的时间休息。

4、  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二、请销假制度:

1、  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计。

2、  请假分病假和事假。

3、  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无请假审批单或病假证明按旷工计。

4、  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超过假期而不销假的时间按旷工计。

5、  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按请假程序重新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

6、  休假严格按假期表执行。如需调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不接受电话请假和代请假。否则按旷工计。

三、考勤管理:

1、  考勤由内务组长记录。

2、  考勤结果分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五种。

3、  凡是超过了规定时间没有上班打卡(忘记打卡只有一次机会),即为迟到。凡是没到规定的下班时间下班,即为早退。凡是正常上班时间,没有提前一天请假而没来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

4、 内务组长应每天检查员工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违纪处理:

1、 上班迟到、早退处理。迟到30分钟及以上算旷工半天计,旷工半天算1天计。,违纪者当月绩效考核为35分以下。

2、  病假、事假按公司规定处理。

3、  旷工按公司规定处理,违纪者当月绩效考核为35分以下。

4、 内务组长在记录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第一次发出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罚款10元。

加班审批制度:

一、加班的申报:
1、加班的申报由各组组长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量或工作的紧急情况在下班之前通知相关人员,各相关人员自接到加班通知后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不得无故推脱。

2、在面临突发事件或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时,员工可以申报加班,加班单第二天由内务组长补办。其它因岗位职责范围内正常工作未完成而需延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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