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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44:40

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g o ng w e n . 1 k e ji a n . c o m 收 集 整理 4

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机电运输技术进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科学、合理、经济运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电运输管理的原则是:坚持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升机电装备水平。

第三条  机电运输管理的范围是:机电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供用电管理、矿井运输管理、机电配件管理、机电运输标准化管理、机电应急管理等。

第四条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第六条  公司所属单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机电运输管理分为公司、矿(厂)、部(科)室、区队(车间)、班组五级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分级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  公司机电动力部是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公司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机电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组织修订和审批各单位机电运输专业重要措施及应急预案。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机电运输专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定期对各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公司机电运输工作会议。

10、监督机电配件的采购、使用、定额消耗指标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应设机电矿长(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单位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运输专业报表。

4、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大型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运输安全措施的审批或审查上报工作。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分管部门、区队编制实施机电运输专业工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8、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应设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机电矿长(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其管理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机电技术问题。对机电运输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

3、定期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布置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工作。

4、组织审查、修订月度及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开展技术革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6、协助机电矿长(经理)搞好业务范围内的节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设机电部(科),各单位机电部(科)是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运输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制订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实施。

2、负责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工作的落实。

3、参与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机电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机电专项工程的设计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5、参与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工作,定期对机电、运输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6、负责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到货验收、签单入库、发放审批、现场使用及回收工作。

7、负责制定电力消耗定额和配件消耗定额指标。

8、负责编制供电、设备、配件的月、季、年度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负责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的填绘,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建立健全机电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  各单位机电部(科)应设部(科)长一人,副部长(主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业务分工管理。

第十三条 各矿井必须设电气、电缆、设备、油脂、胶带、小型电器及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小组。

 1、电气管理组

①电气管理组由1—3名专职或兼职机电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部(科)负责供用电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

②电气管理组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及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工作。

③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和检查,必须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检查数据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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