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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交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用等。
二、管理原则
严格控制、限额支出、强化考核、责任到人。
三、具体规定
1、经营业务中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拟定出各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复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对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实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终考核。若遇特殊业务活动确需增加额度的,经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决定。对超额完成销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额。 (3)各部门经办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先经部门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高于原授权金额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授权人同意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就餐饭店,金额,陪同人员等
2、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
②客户来酒店招待:经理级招待100元/位;酒店级分管领导招待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业务招待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本酒店进行。
3、报销审批手续
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附合法票据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四、列支考核 经年终考核超过规定额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五、附则 本规定适用于索易东总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
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来客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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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客姓名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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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理由: | ||||||||||
申请支出金额(大写): ¥:________元 | ||||||||||
年度支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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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审批意见: |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 |||||||||
实际支出金额(大写): ¥:________元 | 单据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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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审批意见: | 副总经理复审意见: | 财务经理初审意见: |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