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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考核奖罚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4:16

公文

门诊考核奖罚条例

为了强化管理,落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各科室上报奖励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对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医疗安全隐患者,给予奖励20-100元,情况重大者,给予奖励200-500元。
3、门诊对下列情况进行奖励:
(1)终于职守,积极工作,在本职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者。
(2)提合理化建议,给门诊带来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3)遵纪守法,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个人业绩突出者。
(4)其他应予奖励的事例。
(5)以上奖励为50-500元。
二、惩罚:
1、各科室上报惩罚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员工对工作不负责、工作效率低、不完成本岗位任务的、以及有意刁难服务对象,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被投诉经查实,对当事人每次罚款10-50元。
3、违反工作制度,擅自脱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行为,发现1次,罚款5-20元。
4、违反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值班包括值班全部时间),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发现1次,罚款5-20元。
5、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未经批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一经发现,没收责任人非法所得,并处以10倍的罚款。
6、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做好本职工作、未为患者(家属)做好服务等工作,发现1次,罚款5-20元。
7、迟到、早退,≤5分钟罚5元;大于5分钟≤30分钟罚20元;大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串岗、脱岗,第一次罚5元、第二次罚10元、第三次罚20元,同时如果脱岗大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屡教不改(一个月内超过3次)按辞退处理。
8、不服从值班安排,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按旷工处理。值班期间失职,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9、未按规定做好交接班,交班者、接班者各罚10元,产生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10、未按规定签到,发现一次罚款5元。为隐瞒迟到、早退让他人上下班替签着,每发现一次,委托签字和代签者各罚款20元。虚报加班的罚款100元。
11、在上班期间和工作场所吃零食、吃早中晚餐、做私活、看非业务书籍和杂志、言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和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12、服务质量差,和病人(家属)发生顶撞、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发现一次罚款10-100元。
13、上班未按规定戴胸卡、戴工作帽等,治疗、操作时不戴口罩,发现一次罚款5元。
14、未按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发现一次罚款5-20元,由责任人自负。
15、查对疏忽以至发生配错药、发错报告、漏查、漏收、多收项目等、每发生一次,相关责任人罚款10-100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6、未经批准,擅自作免费检查、治疗等医疗项目,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按收费标准的三倍罚款。
17、在各项诊疗活动中因不负责任不按技术操作办事违规施给病人增加痛苦、引起不满意、不信任者,视情节罚款5-50元。造成后果或纠纷的,从重处罚。
18、因没有按医患沟通原则,对检查目的、诊断情况、治疗手段和大致费用向病人随意泄露使病人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着,视情节罚款20-100元。
19、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0%-60%(技术原因10%-30%,责任原因30%-60%),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关处理。
20、私自接受患者(家属)红包,给予10倍经济罚款;私自出诊或会诊,产生一切责任自负,教育无效按辞退处理。
21、利用门诊冰箱存放个人物品、食品,发现一次,责任人和该科室各罚50元。
22、工作岗位脏、乱、差,没有没有做好科室环境卫生工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人不在位,水长流,电长开;未按规定使用空调、电器或下班前忘关窗、关门、关水、关电,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财产、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24、未经批准,在门诊和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没收电器,罚款20元;未经批准;在宿舍私自留宿,每天收取住宿费30元,当事人罚款20元;产生后果的自负法律责任。
25、因个人行为影响团结和门诊利益(如背后议论、传话、做小动作等),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经济处罚。
26、有下列情形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门诊规章制度,未履行岗位职责,给患者致残、发生纠纷、事故者。
(2)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未能完成本职工作者。
(3)因泄露机门诊密或其他行为,给利门诊益带来损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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