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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7:54

中,建立科学严谨的操作程序,把公开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以规范完整的程序有效约束权力行使。
3.科技防控。结合《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11〕99号)的贯彻落实,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公开和网上服务。
4.制度防控。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风险提示、预警处置等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监督和问责,最大限度减少因制度漏洞出现的风险。
四、建立县委县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制定规则
1.制定《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形式、执行与监督、评价与问责等。
2.制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形式、执行与监督、评价与问责等。
(二)规范程序
1.调查研究。围绕拟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拟定初步方案,分析、评估和预测每个方案的利弊得失。
2.征求意见。健全群众参与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社会公示、听证会、座谈会或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3.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检测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凡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4.集体决策。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由集体讨论决定。发挥票决制在集体决策中的作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表决意见形成决策。
5.跟踪反馈。对已定的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广泛收集利益相关方面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暂缓执行、停止执行或者修订完善的决定。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制度
1.《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公示制度》;
2.《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群众咨询听证制度》;
3.《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
4.《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报告制度》;
5.《县委县政府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阵地建设
1.固定公开栏。要设立不少于10块的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固定公开栏,内容要涵盖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权分工、联系方式、年度工作目标、重点项目建设、干部调整任用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县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形式多样的固定公开平台。
2.网络专栏。要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专栏;有条件的县要建立专门的“党务政务公开网”或“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鼓励运用微博、彩信、飞信等多种公开新载体。
3.集中公开阵地。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公开一条街、公开游园、公开长廊等形式的集中公开阵地。
六、建设审查备案和工作报告制度
1.审查备案制度:各县的实施方案制度建设、职权目录等重要文件,需经同级编办、法制办审核把关,经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制定并下发,并报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2.工作报告制度: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要形成工作月报,同时填写《******市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50项任务进度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每月10日前一并报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分别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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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