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人员,设站堵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对无证经营,不按时间、地点销售及销售违禁品种的经营户,要一律予以取缔。
(五)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在发证、经营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对查处的烟花爆竹案件和没收的烟花爆竹,要履行法律程序,制作笔录,开具扣押、罚没凭证,严格进行登记。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街道)于2017年2月底前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监管三科:联系人:孔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