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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通知
教育局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全市各相关学校:
为全面了解新学期开学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2018〕x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督导范围
区县(市)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时间(详见附件12)
(一)3月5日至9日,各校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对所属学校(含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的督查,形成督导报告。
(二)3月12日至16日,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市直属学校(含幼儿园)进行全面督查,并督查各区县(市)开学工作情况,抽查每个区县(市)属学校(幼儿园)2-3所。
三、督导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是否将所需教材及时发放给学生。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学生宿舍、食堂是否管理到位。
4.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是否开展安全防范等主题教育活动。
(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本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与开学专项督导合并开展。
1.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开学前,学校是否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学校保安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落实巡查、出入登记等制度;安防器械、食品安全设备等物防设施以及校园监控等技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校门口防冲撞设施是否配置到位;危险化学药品储存是否规范;是否落实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措施;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是否签订消防责任书、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规范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2.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和落实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落实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机制。
3.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是否按《xx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有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三)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1.学校是否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点督查是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体育和通用技术课程,是否有比较完善的相关场地和设施设备。
2.学期初是否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教学计划;教师是否提前备课,认真撰写教案(电子教案必须有明显的二次备课痕迹,不能用PPT课件替代教案)。
3.是否严格控制每日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高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和2小时之内。教师是否及时认真批改作业。
4.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是否存在学校 “赶进度、超难度”教学现象,加重学生心理压力和课业负担。
5.学校作息时间是否科学合理,城区小学早上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在校期间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6.是否发动和组织学生利用寒假在“xx市中小学生在线学习中心”进行在线学习,参与率和效果如何。
(四)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招生工作情况
(1)学籍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转学的情况(转学不能造成新的大班额);是否存在违规借读的情况。本学期所有转学的情况,请在学校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弱势群体学生入学情况。是否存在拒收符合条件学生的现象;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寒假提前组织小升初或初升高招生的情况;是否利用寒假组织插班生考试的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举行选拔性文化考试的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与各类培训机构联合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的情况。
2.教辅材料使用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x教发〔2014〕x号、x教发〔2017〕x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
(2)是否严格遵守“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示公开、规范流程”的原则,从市教育局确定的《xx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
(3)是否严格按照省、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是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3.规范收费情况
(1)规范收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x办〔2016〕x号)的精神;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择校费、补课费、资料费、赞助费等问题。
(2)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有偿补课的情况;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的情况。
(五)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 是否认真落实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x师〔2015〕x号)的文件精神;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不良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查处和通报;
2.是否对教师开展了师德师风教育;是否建立了师德监督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
3.是否存在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 是否存在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补课、培训的现象;是否存在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现象。
(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派驻纪检组会同机关纪委对市直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督查: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和国家、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会议部署的情况。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