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8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
教育局2018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
全区各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函〔2018〕x号)及省市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学校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国家、省、市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现就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学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维护学校稳定、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极端天气应对、安全评估隐患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重点聚焦县区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矛盾纠纷排查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
三、督导组织
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根据督查重点内容和人员职责,组织有关人员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按照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四、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学校自查,区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市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重点抽查,省教育部门联合交叉检查,教育部领导带队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
3月1日至3月5日,各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矛盾纠纷排查、维护学校稳定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二)组织排查
3月5日至3月9日,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挂牌督学按照工作职责,结合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三)迎接国家及省、市重点抽查
3月5日至3月23日,各学校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对我区重点抽查的各项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扎实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一是各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迅速组织安全自查,突出重点,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二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3月22日前,每天下午3:30前,各学校将当日安全WW工作情况报教育局办公室,电话:xx),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三)各学校在进行自查时,要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要及时梳理,认真总结,边查边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四)各学校要按照《通知》的重点内容顺序逐项报告自查情况,注重总结督查中发现的亮点特色和典型做法,于3月5日前将《2018年学校春季开学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电子版报区教育局。
联系人:徐xx 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