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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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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xx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9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确保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区级层面设立2018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等单位抽调专人到区燃放办集中办公。xx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xx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做好环卫清扫、保洁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区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区人武部:负责驻万部队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驻万部队加强重要军事设施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文化、民政、国土、电力、公交、机场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业,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系统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xx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xx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点设置,及时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督促辖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二、突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一)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秉公执法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查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添工作措施,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要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要在边界地区加大对进入辖区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来自湖南省、四川省等烟花爆竹主产区的运输车辆,查堵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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