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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关于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5:07

卫计局关于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第一公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计局关于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辖区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漳州芗城区“2.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卫办发明电〔2017〕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副省长在2017年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和《**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工作计划,保障消防经费,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和存量,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主流报刊、网络宣传栏、短信、微信及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火灾预警信息宣传提示,普及防火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定期开展灭火及疏散逃生培训、演练,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隐患整治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部署,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动群众参与,鼓励监督和举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特点,组织(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查明情况,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单位火灾隐患底数,尤其要针对《**区卫计局关于全区卫计系统“两会”期间安全、消防大检查情况通报》(**城卫计〔2017〕38号)文件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认真整改单位,并举一反三,切实找准消防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督促及时消除隐患,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四)严防严控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加大督查和检查力度,督促严防严控各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采用必要手段,将火灾隐患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充分认识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火灾形势,找准短板和隐患死角,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深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理念,按照《**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强化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4月15日前报区卫计局办公室。其他三个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阶段工作小结;11月3日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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