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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7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通知
2.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党、团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工作成绩显著。
3.注重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能够较好的完成自己的学业,学习成绩优良。
4.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 从事学生会工作不少于1年。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
1.已经正式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2.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模范遵守学校纪律。
3.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志愿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特别是新媒体工作中表现优秀,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积极主动倡导、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同学中有良好反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九)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按照《长治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规定,认真组织、参与社团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工作作风严谨、态度端正、成绩突出,为社团的发展作出了较突出的贡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评选方式
(一)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由所在团学组织评选推荐,校团委审核。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十佳大学生)”从“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中择优推荐申报,由校团委组织评审。
四、评选时间进程
4月7日至4月14日,各单位组织评审并公示;
4月17日下午18:00前,各单位上报材料;
4月19日至4月26日,校团委集中评审;
4月26日至4月28日,校团委公示;
5月4日召开表彰大会。
五、评选要求
(一)评先表彰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全校各院(系)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单位和个人需按申报条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及5分钟的汇报PPT。(每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限报1个;“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十佳大学生)”限报1名)。
(三)各单位需将有关申报(推荐)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公示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于4月16日中午12:00前交到校团委组织部(北区四号楼二层),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xx。联系人:鱼xx,联系电话:xx。申报表请登陆团委网(xx)通知公告栏下载。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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