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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植树节通知
政府植树节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快我区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绿化美化水平,现就做好201x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民参与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植树活动统一安排在“3.12”植树节进行,区领导将参加全区统一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街、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植树活动,提前谋划,组织发动本辖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要制定具体方案,结合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重点、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确定植树地点,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并按照每个适龄公民人均植树3至5棵的标准抓好落实,保证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各乡镇街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
二、完善制度,注重实效
201x年,全区计划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0万株,新建义务植树示范基地9个,其中100亩以上1个(乡镇街任务见附表2)。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并认真填写《泸州市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附件3),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作为各单位(或组织)参加义务植树的法定证明。各乡镇街除填制自行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登记卡外,还应填写区级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在各自辖区内举办的义务植树活动登记卡,签注意见后,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区绿委办审核、备案留存。要建立健全林木管护责任制,落实栽植管护措施,确保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保证义务植树成效。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各乡镇街、区级各部门要与时俱进,拓宽思路,丰富形式,结合实际情况,营造浓厚的绿化氛围。要把义务植树活动与全区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与山、水、田、园、路“五绿”建设结合起来,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绿化模范活动结合起来;要把义务植树活动与乡村绿化美化相结合,尽量选用特色或珍贵树种,尽量采用大苗栽植,易于形成景观效果,以村社、农民集中聚居地、公共服务设施为“点”,乡道村道、河渠为“线”,湖库、农田林网建设为“面”,构筑点线面一体的绿化网络体系。以营造纪念林、特色林,或以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以资代劳等各种形式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升农村“四旁”及庭院绿化美化水平。
四、统筹安排,明确分工
各乡镇街、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有条不紊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区级相关部门到联系乡镇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民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乡村、城市、公路、河湖渠库绿化的牵头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级教育部门要继续发动学校师生开展绿化美化校园活动,有条件的要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宣传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继续组织“记者林”、“劳模林”、“青年林”、“巾帼林”等植树活动,建立各种纪念林基地,并设立标识碑牌。
五、报送信息,严格考核
各乡镇街要及时开展辖区内义务植树活动的自查验收,确保义务植树进度和质量,并逐级报告相关情况。各部门(单位)参加组织发动义务植树活动情况将作为创森创园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绿化模范单位、园林式单位的重要依据。对组织有力,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无故不参加义务植树、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活动开展、植树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
活动结束后,要按时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影像资料、统计表(附件4)及义务植树登记卡报送区绿委办,报送时间分别为:4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联系电话。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