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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关于印发全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姑息。
(四)搞好宣传动员。宣传部门要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导和社会监督作用,既要突出宣传先进事迹,也要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整治的强大声势。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实行举报奖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及非法屠宰、销售不合格猪肉和使用不合格猪肉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经贸、公安、监察、农业、卫生、工商、质量技监、宣传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暗查暗访。对宰前瘦肉精检测工作和责任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严重瘦肉精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对本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整治情况表于2007年3月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