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 理 8
残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责任分解
序号
谈话类型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人
1
例行谈心谈话
对会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
每年不少于一次。
党组书记、
纪检组长
2
任前廉政谈话
对提拔重用和平级交流任用的会机关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定期或不定期。
党组书记、
纪检组长
3
提醒谈话
对单位或群众有反映,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问题突出的及时开展。
全体党组班子成员
4
约谈
本方案约谈对象中存在的6种情形。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问题突出的及时开展。
全体党组班子成员
5
“两同时”谈话
在部署工作任务、听取情况汇报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要求。
长期坚持。
全体党组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