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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学实施细则
中学教学实施细则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渠道。为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育人质量,现依据《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一维目标:
知识与能力 目标: 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和学科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获取、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第二维目标:
过程与方法 目标: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过程与方法。过程——指应答性学习环境和交往、体验。方法——包括基本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具体的学习方式(发现式学习、小组式学习、交往式学习……)。
第三维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目标: 情感不仅指学习兴趣、学习责任,更重要的是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宽容的人生态度。价值观不仅强调个人的价值,更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科学的价值,更强调科学的价值和人文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人类价值,更强调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的统一,从而使学生内心确立起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1、整体性
教学目标的整体性,体现了教学目标也是个系统,它包括了课程、单元和课时目标三个层次,是一个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
2、灵活性
根据学习者在学习基础和能力方面的差异性,可将整个课堂教学目标分成三个水平:合格水平(符合课标的最低要求),中等以上水平(符合课标的基本要求),优秀水平(符合或超出课标提出的最高要求)。
3、层次性
学生任何预期学习结果,客观上都要通过达到不同层次的要求而实现,从较低层次目标要求逐步达到较高层次目标的要求。
不同的学习者达到的目标在层次上是有个体差异的,一个教学目标的设计也需适应这种多层次的要求。
教学目标的层次性,还指整个教育制度的目标、学校教育目标、各科教学目标、具体单元、具体课文的教学目标这些各级目标之间的关系。
4、可操作性
行为主义学派强调用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来说明教学目标,认知学派则强调用内部心理过程来描述。现在的教育心理学家一致认为,教学目标应该着重说明学习者行为或能力上的变化,显然就是要求目标要具有可测量性和可观察性。
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一)教学方法
以自主学习、任务型教学、学习策略等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进行教学设计,利用教改课题成果--"媒体文件的逻辑标记技术"进行教学内容的标记化信息处理和教学资源环境的建设,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协作式、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促进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教学手段
在教学手段上开展了多媒体教学课件、网络化辅助教学环境建设等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尝试,取得良好效果。全体教师均认识到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性,树立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思想。
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使用电子教案,同时建立预审制度,强调电子教案的质量建设,避免简单的黑板搬家。
强调对同学的学习过程的管理,通过答疑、作业批改、随堂练习、单元考察等手段及时了解同学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
综合运用了讲授式、思路式、发散式、研究式以及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方法,为同学提供更宽的课程运用领域范围的知识,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指教师依据教育教学原理,教学艺术原理,为了达到教学目标,根据学生认知结构,对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需要使用的教学手段进行的策略。
1、包括了学法、教师、资源、学习方法、条件、情景等要素。教学设计就是要创设这样一个系统,并利用系统的科学方法来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2、教学设计是从学习者的学习目标为出发点,确定学习者的需求和教学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满足学习者需求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
3、教学设计需要以现代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为依据,转变传统的备课观,体现教育主体和学习主体的相互作用。
四、课前准备
认真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选用合适的教材,编写适当的教学日历,写出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方法得当的教案。
1. 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新“课标”要求教师备课的有效目标必须既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又强调师生双边、多边活动过程。
2.教学进程 教学进程是集体备课的结果,由所有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有关人员集体研讨确定,主要通过对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分析,本学年或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和要求,教学指导思想、教学改革措施,确定课序、课题、教学目的、教学周次和教学时数、课内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以及教学参考资料的推介和教具的选用而形成的教学进度表。
3、教案 教案是为实现课程标准的具体细化而精心设计的授课框架,也是教师为实施课堂教学而作出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的教学方案。是对课堂教学的总的导向、规划和组织,是课堂教学规划的蓝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名称、授课专业与班级、课时的教学目的、重点与难点、教学手段与方法等。
任课教师应以课程课程标准为依据,在深入研究教材和充分了解授课对象的基础上,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形成的教学风格,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
任课教师必须进行教案设计,教案设计要满足以下要求:
能显现教学过程的精心设计。
在每单元授课内容中,有明确的重点和难点。
能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启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学生能力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明确每单元授课中各阶段采用的教学手段。
教案设计的内容与编写格式附后。
4、授课内容 授课内容是丰富和体现教案具体要求并实现教学设想的书面台词,是教师的讲课稿,是对全部讲授内容的具体组织和表达,是讲授内容的文字描述,是对教案的具体化。授课内容应装订在教案首页与末页中间。
对授课内容的基本要求为:
授课内容要求尽可能详细、全面。讲稿可以摘录教材,但不能是教材的翻版。教师在编写讲稿时,可根据学生的层次、专业、知识面、知识的连续性对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增删,同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