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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职工劳动纪律,营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订教职工行为规范细则。
一、教师职业道德
1.教师要热爱、尊重自己的事业,以敬畏之心履行自己的职责。
2.坚决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要以良好的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做到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同事间互相尊重,互相团结;对待学生,彰显为人师表,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做事;积极、热情、和蔼的态度对待家长的来访。
3.教师在校工作期间,严禁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二、教职工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请假及销假制度,教师有病有事(一天以内)要到教导处请假,一天以上的假到校长室请。填写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到传达室),回校后要上交诊断书或挂号单。请假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校,未经批准而不到校者按旷工处理。回校后(含间出、一天以内、一天以上)应立即销假(上交诊断书或挂号单)。下载。不及时销假,按照一天计算。工作时间查岗不在,按旷工处理。原则上请假不能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上课(校、课时、辅导、集备等会一并考核。请假要有提前量,以便安排代班代课。凡学校大型活动(春游、运动会、工会活动等)请假按事假记。参加家长会(每学期一次,且时间在2小时之内)、孩子打预防针(需交证明),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不扣钱。
2.事假、病假、间出、公休、旷工、串岗、空岗、迟到、早退等情况,违者依《大连市第七十七中学课时津贴和目标管理津贴分配方案》中出勤补贴考核。
3.会议迟到、早退及违反会议纪律,每人次扣1分,不参加扣2分。升旗、间操迟到、违反纪律要求每人次扣1分,不参加扣2分。
4.教师在上班时间内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吃零食、上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之事(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炒股、网购等),严禁干私活,违者扣1分。
5.禁止串办公室,不准在上班时间长时间聚众讲闲话、大声喧哗,违者扣1分。
6.严禁在学校非规定区域内吸烟,违者一次扣50元。
7.除特殊情况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课堂,严禁在上课和会议时间接打手机,违者扣1分。
8.建立候课制,第一遍上课铃声响后,教师要在教室门前站好,违者扣1分
9.下课铃声响过,教师应立即停止讲课,拖课者每人次扣1分。
10.第二、第六节下课铃响后上课教师立即组织学生按时做眼操,违者扣1分。
11.无故缺课丢课者,每节扣5分。
12.坐着上课,中途离开教室,每人次扣1分。
13.上课对学生实施罚站、罚蹲、罚出教室等行为,每次扣2分。
14.监考中出现睡觉、玩手机、摆弄电脑、看书、批卷等现象;批卷中出现较多的错误等现象视情节每次扣1分。
15.不准擅自调课,教师请假或者公出调课由年级组长负责,报教导处备案,大型活动需要全校统筹,由教导处调课。代课需要教导处安排,违者每人次扣2分。
16.按时参加市、区、校级教研活动,要有记录。参加市、区级教研回校后,下载。研修记录送交教导处检查,违者每人次扣1分。
17.食堂的饭不能拿到办公室吃,违者扣1分。
18.不得在办公室用电器煮吃喝的食物,违者扣2分。
19.按时上交各项常规材料,不按时上交者每人每项扣1分,不交者扣2分。
20.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罚写作业,有偿家教,乱收费等严重违纪现象视情况扣50元以上,上不封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办公室卫生
1.办公桌上要干净,不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2.办公的电脑随时抹灰,尤其是在桌子下的部分与地面之间的灰。
3.办公桌底下不得摆放物品(比如:鞋、花瓶等)。
4.椅子背上不得挂衣物,靠垫整齐摆放。
5.个人的物品放到柜子里,擦手的毛巾挂在柜子里的挂钩上,不能外放。
6.储物柜只能放与办公有关的书和学生的作业办公室窗台、地面、垃圾角等地方的卫生,下班前,整理恢复窗帘,主动关好门窗。
8.不得向水房、厕所扔垃圾及洗手盆里到剩余茶叶水。个人垃圾放在塑料袋内,再放到办公室的垃圾桶内。
说明:以上各项违规责任人每次扣1-6分,7、8条扣2分。
遵章守纪人人有责,自觉履行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