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管理员——
1、学籍卡管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填写学籍卡要求完整,规范,贴好入学照片,由教导处统一进行学籍编号。二年级学生填上入队日期。
(2)学期结束前二星期,教导处将学籍卡发给班主任,进行学习成绩登记,考勤统计,健康状况及品德评语的填写,第二学期要填上升、留级。
(3) 放假前,教导处将学籍卡收齐,逐班检查,发现有不合格和漏填的项目,督促补填完整。
(4) 转入学生办齐入学手续后及时填写学籍卡,贴上照片,并写清何时、何因转入何班,编入班级进行登记编号。
(5) 转出学生,办齐转出手续后,学籍卡交学生带走。
(6) 花名册与学籍卡人数和编号保持一致,新生入学后一周,根据学籍卡填写花名册,写清变动情况;根据学籍卡与花名册编出全校名册,统计学生人数,填写学校“学生情况统计总表”,做到学籍卡、花名册学生名册与上报学生数一致,避免人数误差。
(7) 毕业班的学籍卡,花名册上写明毕业生的去向,毕业日期。
(8) 留级生的学籍卡、花名册上注名留出日期和留入班级,重新编号,交给留入班级。
(9)有每届新生的摸底数(以招生校区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档案材料),教育行政部门核准计划数和实际新生入学数。
(10)校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率100%(新生摸底数内未报到的学生做好反馈统计)。
(11)招收外校区的新生和外地借读生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手续材料:户籍证明、在沪的暂住证、户籍所在学校的转学证书、借读申请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等。
2、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留级工作:
(1)学生转出先开“转学联系单”,根据接收图章再开“转学证明”。
(2)学生转入按教育局规定办理,属本校招生范围的都准予转入,不将矛盾上交。
(3)学生休学须出具病史、医生证明,家长提出申请,由学校讨论并上报教育局审批。
(4)弱智生要经家长同意,经过医生诊断,上报局小教科核准,不随意宣布学生为弱智。
二、班主任——
(1)开学初二周内,认真填写好学籍卡,然后交教导处检查。
(2)学生名册、学籍卡内的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完整。如:学生转进转出的日期、去向、是否借读生等。转入学生名单的编号顺序有负责学籍管理统一排列。
(3)学期结束前一至二周内,认真填写学生评语、学生成绩、升留级登载和各项获奖记录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