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一个完备的公司员工请假制度,是更好的反映出一个健全的公司的企业文化的表现,下面是这篇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范本,整理对员工请假,请假类型,请假时间等相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范本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第一条 请假的程序及审批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3.各子公司员工请假1天(含)以下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请假1-2天者,由员工直接上级审批,子公司主管副总批准;请假2-5天者,须报直接上级审批,再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5天以上的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办公室和所属公司综合办备案,部门安排好工作代理人。
4.各子公司中层干部请假,1天(含1天)由子公司主管副总批准;请假1-2天者,由子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2-5天须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再报集团主管副总裁批准;5天以上的假期,除上述程序外,还需报集团总裁批准。请假人员指定请假期间的部门责任代理人。
5.集团公司员工请假1天(含)以下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凡请假1-2天,由直接上级审批,主管副总裁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须报直接上级审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再由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办公室备案,部门安排好工作代理人。
6.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请假,2天(含2天)以下报主管副总批准;2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裁和总裁批准,并指定休假期间的部门代理负责人。
7.高管人员:各子公司总助、副总、总经理请假1天以内者由集团副总裁批准,1天以上由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公司总助、副总裁请假,须经总裁批准。(审批权限见附表)
8.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或部门考勤员在考勤表上做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