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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干部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周一上午工作情况碰头会。检查本期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周工作。
二、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规定的作习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病事假、探亲假必须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履行请假、批准登记、销假程序,无故缺勤或超假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要坚守岗位,不互相串门,如因脱岗误事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服从分配,恪尽职守。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和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对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任任务,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对基层的请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坚持“党群联系日制度”。将每月15日定为科技工作联系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从基层来的领导干部及其他办事人员,认真听取、办理、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和事宜,加强团结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联系。
五、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认真贯彻执行《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党规党法;自觉遵守区机关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讲求工作效率,使科技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循私舞弊玩忽职守。
六、提倡励行节约,勤俭办事。购买或处理办公设施要坚持集体商定的原则。
七、建立去向公示制度。全体到基层办事要在办公室门上留言告之去向;职工因急事离岗,要向领导说明事由及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