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厦门市钟宅民族小学“五必报”制度
- ·下一篇文章:卫生局党委学习工作制度
环保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9篇
解释。
第八篇:内保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部保卫工作责任制,对局机关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外来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密切注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不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三)干部职工及家属不得涉足黄、赌、毒,不得参与不法活动和聚众上访,不得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四)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闭好门窗,并带走现金和随身贵重物品。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电源。
(五)职工个人不得自行改动室内电线、搭接线头,严禁使用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电器。
(六)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化验室危化品管理,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防止被盗。同时,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警示标志。电炉和电热源在使用时不得离人,人走必须切断电源。
(七)若发生火灾和被盗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和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第九篇:机关清洁卫生制度
为使机关干部在工作和工作之余有个安全、舒适、清洁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机关清洁卫生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每天上班时做好清洁卫生。清洁卫生区域包括办公室、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等。
2、爱护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不得在楼梯口、走廊及任何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烟头,不得向窗外乱丢东西。
3、如遇特殊情况,可作临时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