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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体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适应新形势下乡镇文体工作的需要,加强乡镇干部文体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快乡镇文体工作建设步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2、乡镇文体干部是我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文体干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切实搞好乡镇文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乡镇文体干部必须切实加强学习,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扎实做好乡镇各类文体工作。
2、乡镇文体干部要热爱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熟悉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的理论与方法,掌握多项体育健身锻炼技能,具备组织、领导、指导开展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的能力。
3、乡镇文体干部在镇区域内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指导工作;保证每天有文体活动,为本镇居民开展文体活动与科学健身作指导,提供良好的服务协助行政部门有序开展各类拳操、功法活动,并实行有效指导。
4、乡镇文体干部要配合镇组织开展好各类比赛、宣传、创建等活动,在活动中,要服从镇的领导,接受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要求,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安全、胜利完成。
5、乡镇文体干部对镇区域内的公共运动场、健身家园、健身苑点、广场等所有体育健身设施负有监管责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巡视一次,仔细检查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和损坏情况将及时上报,在规定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完成体育健身设施的修复,确保体育健身设施完好安全。
三、工作管理
1、乡镇文体干部是在镇体育指导站的管理下开展工作,要自觉接受镇体育指导站的管理,完成镇体育指导站指派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努力提高工作质量,获得镇居民的满意。
2、乡镇文体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得擅离工作岗位。镇体育指导站要明确专人,搞好考勤记载,加强监督检查,并与年度考核、工资待遇挂钩。
3、乡镇文体干部要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遇事必须向镇体育指导站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4、乡镇文体干部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镇文体工作制度,提高自己政治思想觉悟,做到规范、文明工作,不得从事有碍身份和法律法规的活动,禁止借健身名义行非法活动。
四、绩效考核
1、乡镇文体干部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镇体育指导站要明确乡镇文体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乡镇文体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绩效挂钩。
2、乡镇文体干部年度考核目标一般应包括下列二个部分:一是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工作、考勤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本职工作、中心工作及临时指派工作的完成情况。
3、镇体育指导站每年要组织对乡镇文体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确定的工作责任目标、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评定等次,年度考核一般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评先表彰、工资待遇、选拔任用等挂钩。
4、乡镇文体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150%的奖金,并逐级向上推荐表彰。考核评定为称职等次的,可以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100%的奖金。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发奖金,镇体育指导站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五、附则
1、本办法由镇体育指导站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