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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绿化工作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100分)
1、任务落实(10分)。各村(社区)按绿色通道、重点林业绿化工程、绿化示范村等类型分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落实措施有力,管护责任到人、到田块,得10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2、绿色通道(20分)。按标准宽幅(市级以上通道两侧各50米以上、区级30米以上、镇级10米以上、村道5米以上)建设,树种配置合理、林木生长良好、景观效果优美,完成镇交绿化任务100%,得20分,每降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重点新造林工程项目(含成片林)20分。推进长江大道西侧(政府流转的土地),阳光大道西延段两侧、杨庄大河西段两侧、通泰路两侧河道两岸、西北大道两侧、泰州顺新源商贸有限公司的绿化基地等重点造林工程建设。根据属地管理完成任务100%的得20分,每降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村庄绿化(20分)。符合绿化示范村标准建设,且已绿化面积占应绿化面积的比重达100%的,得2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5、绿化管护(30分)。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绿化进行管护,确保“三到位”合同责任到位、管护资金到位、管护责任保证金到位,每缺一项扣5分,存活率在85%以下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程序
各村(社区)分别于2014年4月底和9月底前按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打分,并报农业科。镇政府在2014年5月底组织专业人员对新造林面积进行实际丈量,10月底组织对保存率考核验收,作为年底对村考核依据。
四、考核奖励办法
1、镇政府对绿化工作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对市道、区道按上级标准核定补助。
2、将绿化工作作为一项专项考核并纳入到年终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