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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综办管理规章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7:26

为认真落实“两创四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机关管理程序,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节约机关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必须事先请示同意后方可列支,秘书科承担具体财务工作,秘书科长、会计、出纳实行岗位分设,秘书科长负责所有收支的核实工作,会计管帐、管数,出纳管钱,实行钱、账分离,财务印鉴分管,做到日清月结、收支分明,保证账物、账表、账账相符。

2、秘书科每季度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一次经费使用情况,每半年向主任办公会报告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年未必须填报财务年报表,向主任办公会报告全年财务收支情况,并向全办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3、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活动需暂借公款的,必须凭借条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借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在15日内向财务清帐,到期不还者不得续借,借款3个月不还的,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4、规范办理报帐程序,所有正常支出必须手续齐全,所有发票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秘书科长)、审批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5、坚持大额费用集体研究处理的原则。5000元以下开支须经分管领导同意,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列支。

6、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标准核销各项支出,严禁超标准报销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维修费、医药费等费用。对违反规定的收支,财务人员应当制止和纠正,并及时报告领导;对不真实和不规范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要求补充。

二、公务接待制度

1、接待原则。坚持有利公务、热情周到、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为来宾提供优质、礼貌的服务。

2、接待范围。为上级、下级、同级业务对口部门来客、开发系统来客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对象。

3、接待程序。每次接待,必须事先报经办领导同意并由分管财务领导通知秘书科统一办理,经办人须在菜单上写明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事项。接待支出统一由秘书科签单,原则上实行一季度一结,接待用单由秘书科长核实无误后呈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报销。

4、接待方式。接待对象为上级农发部门、兄弟省市县农发部门、本市县处级干部、相关单位客人、本市农发系统人员。前四类接待对象由主要领导主持,后一类接待对象由分管领导主持,秘书科具体安排。

5、接待标准。餐费按县处级领导每人每餐7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餐50元的标准进行接待。陪餐人员一般控制在4人以内,为了不影响工作,维护公务人员形象,中午一般不上酒,严禁酗酒。市内来客,一般只安排用餐,不再安排其它接待事项。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公文办理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把关、谁印制。各承办科室在办理公文时,要具体落实到人,谁出差错就追究谁的责任。办公室单独发文的文件,需通过OA办公系统办理。

2、来文一律由秘书科指定专人统一签收、拆封、登记、分办。其他科室收到公文(直接寄送科室的除外),应按程序先送秘书科签收后再办理。

3、公文签收后,先由秘书科长提出拟办意见,再呈送办领导阅示。办领导阅示后,要署上姓名及阅文日期。凡是办领导已经阅示的公文,秘书科要按照办领导批示督促有关科室抓好落实。

4、公文由秘书科负责递送。办领导批示后转各科室阅办的公文,各科室负责人应注明承办结果,并署上姓名及阅办日期。办领导和各科室阅文后应及时退回秘书科,由秘书科负责继续传递,领导与领导、科室与科室之间一般不直接传送文件。

5、公文从签收之日起,不需征求意见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征求意见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公文阅办完后,秘书科要及时收回归档。

7、制发公文,由业务对口科室负责拟稿、校稿、审稿和确定发送范围与紧密程度,并送办领导签发。公文正式印制前,秘书科应当进行复核(重点复核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经复无误后,由秘书科统一编号,拟文科室负责打印、装订、装袋和发送。需通过OA办公系统印制的文件,按相应的制度办理。

8、规范公文签发程序。凡是以单位名义制发的文件,由拟文科室呈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主任签发,需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发的,再送相关部门签发;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拟文科室呈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主任审签后,再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签发。

9、审签公文必须用毛笔、钢笔或专用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10、有保密要求的文件,按有关要求管理,确保文件不失密、不丢失。

四、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车辆由秘书科统一调度,确保领导工作用车,其他工作人员因急办公事,经主任同意后可派车,否则,原则上不派车。

2、车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定点停放,停放点为办公室车库。

3、驾驶员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坐班,做到随时派车随时出车;请假、休假期间,应将车辆停在指定地点,车钥匙交秘书科保管。

4、秘书科要建立车辆动态管理登记表,对出车、行车里程、加油、维修等情况进行登记。秘书科每季度将车辆发生的费用情况公布一次。

5、车辆用油实行政府采购加油IC卡制度,如出差在外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使用IC卡加油时,经请示乘车领导同意,可以根据需要使用现金加油。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清洗、打蜡,由秘书科安排地点和统一结帐。洗车费、打蜡费每车每月均控制在75元以内。

7、车辆维修,驾驶员应事先填写修车审批单,经秘书科长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定点修理厂维修与保养,否则不予报销修车费用。修车费和购买配件在200元以上时,由秘书室车管人员同司机一起核定价格后方可修理。出差期间修理车辆,须经乘车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修车票据要有乘车人签字证明,修理更换下来的材料应带回作为报销凭据。

8、每月给予驾驶员节假日、双休日、夜班、市内出车补贴80元。每年给予驾驶员购置劳保用品补贴18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

9、路桥费、停车费等出车费用实行一车一账、一月一结。每月5日之前,司机要理清好上个月的出车费用票据,并及时送秘书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司机虚报出车费用,一经发现,要作出严肃处理。

10、驾驶员如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年终一次性发给安全奖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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