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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的收支项目、开支范围和控制金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
3、 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准预算。
4、 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津贴预算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项目
(一)收入预算项目
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
1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
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
5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项目
我校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预备金等。
〈一〉事业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人员支出,包括:
(1)在职职工工资、奖金;
(2)社会保障缴费;
(3)其他工资;教学部门津贴;
(4)特殊岗位津贴;
(5)寒暑假课时及劳务费;
(6)零星加班费;
(7)临时工工资
2、公用支出:包括:
(1)办公费;
(2)印刷费;
(3)邮电通讯费;
(4)差旅费;
(5)水电费;
(6)交通费。包括: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养路费、汽车保险费、行车费;
(7)专项拨款支出,包括骨干教师培训支出;其它专项支出。
(8)专项材料费。
(9)设
备购置费,包括教学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
(10)维修费,包括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修缮费。
(11)业务招待费。
(12)其他,包括福利费;债务利息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2)助学金,包括学生困难补助,指贫困生补助、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优秀贫困生奖励救助等。
(3)住房公积金。
〈三〉、预备金:指为处理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而实际准备的经费。
三、预算编制
每学期开学后二个星期内,由总务处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出预算书(重大项目建设,则以年度为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
四、经费预算的执行
学期中间和学期结束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XX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产生腐败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工作应本着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基建管理和设备采购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法律法规办事,使教育基建管理和设备采购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一、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管理程序
(一)、学校所有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都要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分轻重缓急,认真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列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经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凡未列入年初预算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组织实施(确有特殊情况,须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批准调整部门预算)。要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和设备采购的预算管理,未经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决算不得突破年度部门预算。
(二)、要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前期论证和设计工作
1、学校按照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根据学校的资金状况等,于每年九月份向市教育局报送下一年度的基建、维修项目报告书。项目报告书的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的目的和依据;(2)项目实施的时限和地点;(3)项目实施方案;(4)建设和维修的规模、标准和功能;(5)总造价及其构成;(6)资金来源。学校在上报之前要对项目报告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2、严格按照有关单位规定的:五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然后进行招投标。单价在800元以上或批量价格在10000元以上必须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进行招标。
3、重大基建、采购项目必须经教工代表大会讨论。
4、招标和实施结果,应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XX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学校财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内保管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用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具的管理和使用,办公桌由使用者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用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用具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用具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学校配备给单身职工的家具,只限本人使用,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教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的三月之内,归还所借全部生活用具。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款。
五、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六、 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用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七、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八 、 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