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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为规范和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组[2017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时间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各二级党组织可以统一固定时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也可以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或提前开展。每逢“七一”等重大节庆日,要组织开展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参与对象
全体党员。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三、组织程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主持。活动开始前,要提前告知党员活动内容和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时,提倡在会场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活动结束后做好活动小结。
四、活动形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由各支部结合实际确定,要紧扣活动主题,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开展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通过请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等为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示范点、警示教育基地等进行现场教学,开展技能比武、建言献策等活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党建+互联网”的主题党日模式,组织党员开展线上学习、联网学习。可采取结对共学、活动共办等形式,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五、活动内容
要把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摆在首位,紧扣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重点任务,结合支部实际,设计好活动主题。坚持贴近中心、贴近党员、贴近群众,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助推中心工作、民主协商议事、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开展民主评议等方面开展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开展交流讨论。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创设载体平台,引导党员积极投身“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和学校重点工作。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牵头抓总,指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要制定年度计划,安排好具体时间、内容、形式,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要依托支部主题党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
(二)规范活动记实。各支部要建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党员参加活动签到表、《支部活动记录本》、活动图片等记录及时翔实。鼓励运用各类信息平台,记录和展示活动开展情况。
(三)严格督导考评。各党支部要将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先锋指数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仍不整改、长期无故缺席的,要视情进行相应组织处置。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督查力度,做好日常考核记载,对没有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党委组织部要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要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展示所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