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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5:04

关于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第一公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会逐渐增多,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办〔2017〕1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镇当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早做出安排部署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人员,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汛期历来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安排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检查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积水现象、台阶开采是否规范为重点,督促施工人员规范作业,严厉打击非法和越界开采,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辖区内已停产整改或整顿企业的监管,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查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对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频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四)对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超限、无证、无照运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防止带病运营。加强渡口安全检查,渡工持证上岗,防护设施齐全,确保安全。

(五)突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加强检查学校在校舍、消防、饮食卫生、接送学生车辆、用电等方面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整改情况,是否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全面开展夏季防溺水宣传工作。

   (六)其他各类单位及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各自监管任务和职责,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三、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处置汛期突发事故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发现险情要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并于每月3号前将安全检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材料上报至镇安办。


关于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