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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9:56

关于2017年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健康、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泰教办发〔2016〕45号)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为4周,时间为2017年**月**日至**月**日(农历2016年腊月十七至2017年正月十六),**月**日(农历2016年正月十七)开学。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寒假为3周,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至2月12日(农历2016年腊月廿四至2017年正月十六),2月13日(农历2017年正月十七)开学。

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假期时间安排。特殊情况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010〕87号),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校园网站、班级QQ群和**教育云平台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磁东、东莱、东平电气化铁路贯穿我市境内,铁路沿线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铁路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在铁路附近玩耍逗留,远离铁路,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各学校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偏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切实做好维护修缮。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

三、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出行、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

四、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字〔2015〕24号)《**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泰教办发〔2015〕3号),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违反办学规范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等处罚;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或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进行有偿家教、乱补课、乱办班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电子信箱:***。

各单位将假期值班名单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秘书科、基教科。

**市教育局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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