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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工作纪律健全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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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工作纪律健全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新和县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确保“访惠聚”驻村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严格请假程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驻村(社区)工作队队长、乡镇主要领导、县(访惠聚)驻村办公室逐级审批《阿克苏地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成员请(休)假表》,严格把关请假人请假时间、事由,并做好派出单位派人顶岗工作;同时,县“访惠聚”办公室对请假人实时抽考“访惠聚”驻村工作应知应会,对回答不熟知,不完全人员,当场组织应知应会测试,对不及格人员,暂缓请假;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并予以销假。
严明组织纪律。明确工作队8人以下原则上不能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同时请假,尤其在重敏感节点、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处置等关键时期,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请假。驻村工作队成员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一律按无故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在请假期间,认真做好工作的衔接落实,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避免工作断档和脱节。
严加督查考核。将驻村工作队成员完成任务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与年度考核与驻村补贴挂钩,对年内驻村工作期间,驻村工作队员累计请假超过15天,一律取消个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资格。县“访惠聚”办对驻村工作队成员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进行随时跟踪督查,并将驻村工作队成员执行请销假纪律情况作为乡镇履行“访惠聚”驻村工作主体责任年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