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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前言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宗旨。通过组织和领导青年志愿者进行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校园事业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条:青协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完成协会各项工作的保证。为了树立协会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协会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特制定和指导的公益学生组织,是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直接执行者和落实者,是联系全院青年学生参与学院、学校、社会志愿公益活动的桥梁和纽带。
截止到2018年11月,已参与众多优秀出色的志愿活动——“阳光天使义务家教”、外国语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志愿服务活动、洛阳市元旦长跑志愿者服务活动、“善行一百”募捐活动、龙门石窟牡丹花会志愿服务活动、交通协管、校园督察等等。得到了校内外多方的认可与赞誉。
随着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逐步成长,志愿活动的逐渐增加,为使协会内部事务。
【一】会长基制度并监督执行;
g)代表协会参加相关会议等;
【二】副会长职能如下:
对会内情况进行说明,与会长保持一致,协助会长开展会内工作,在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职务时代替行使以上职务。
【三】会长与副会长对内职能延伸:
a)会长与副会长有管理好部内一切事务的基
1.每学年开始,进行新成员招募。由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招新面试并由各部门的部长批准后方可加入。
2.在换届竞选之后,会长可以根据各部部长的自身发展特点对内部部长进行协会内部调整。
3.在换届竞选之后,各部部长可以根据各部委员的自身发展特点对内部成员进行协会内部调整。
4.在每次换届前,有晋升资格的部长、委员均可提出晋升申请并参与换届竞选。如想放弃竞选,需提前一个月与所在部门的部长做好沟通工作。如在职期间犯有严重错误,部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讨论后直接任免。
第四章——协会内部干部及委员考核制度
一、例会及活动考勤制度
第一条开会时主任和部长需提前15-20分钟到场,委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会,迟到20分钟以上算旷会,迟到或早退两次记一次旷会,旷会记过一次,旷会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委员资格(部内会议3次为限)。
第二条开会或活动签到一律不许代签,代签一次双方记过一次。
第三条开会时所有人的手机需调成静音或震动状态,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接听或拨打电话。
第四条开会中无需讨论时不得大声喧哗,违者当场给与点名批评。会后可以相互讨论。
第五条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向会长或部长请假,无故不到者一律按旷会论处。
第六条一个学期做活动的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部内会议请假不得超过一次,超过限定次数记过一次。
第七条记过三次者,取消晋升资格
第八条记过五次者,取消委员资格
【二】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项目:出勤情况(20%),工作态度(30%),工作业绩(20%),工作能力(20%),人际关系(10%)。考核细则:
1. 部长考察成员对所分配任务的完成质量,并做好记录。
2. 在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情况下,能自主完成工作量的多少
3. 考察成员积极性,能否主动完成任务,不无故缺勤、迟到。
4. 考察成员责任感,是否履行工作责任,在活动中不擅自离岗。
5. 考察成员协调性,组织协作能力。
6. 考察成员独立性,个体完成能力。
7. 考察成员判断力,是否有优良的领悟力及在复杂事件中的应变能力。
8. 考察成员创造力,计划是否可以实现以及在活动中是否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想法。
9. 考察成员领导能力,亲和力以及管理才能。
10. 考察成员服从程度,是否认真听取上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章程修改制度
修改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a .由协会任意三名成员联名提议;
b .团委老师、协会会长提议;
c .协会某部门正、副部长联名提议;
d .和发展的应及时修改;
第六章——积分制度
1、所有委员初始积分0分;
2、参加一次青协全体大会或培训会增加1分,其中,提前请假不计分,无故旷会扣5分,会议迟到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会议纪律扣2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
3、参加一次校内活动加2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
4、参加一次校外活动加4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
5、在部门内做出分内事务或主动参与事务,并表现优异者,由各部门部长酌情分三级加1、3、5分不等,也可根据表现酌情扣分,此项由各部门部长自我统计;
6、定期进行积分汇总,各部门部长将平日分汇总到办公室进行统计,最后在部门内部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奖惩;
第七章——奖惩条例
1.协会内表现优秀的委员积极向院内推优入党。
2.成绩较佳的给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市级优秀志愿者及其他市级荣誉奖励。
4.针对外联工作做的较好的委员,给予其个人该次赞助资金的10%作为奖励,不得折扣物品。
5.表现较差或者不遵守志愿者管理条例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警告、取消晋升资格、取消委员资格。
6.管理人员不得对犯错委员有谩骂、殴打、人身攻击等行为。否则按第十七条处理。
第八章--内部弹劾制度
协会内部弹劾主要针对工作方式有问题或平时与同事不友好相处表现不好的部长或委员。方式,被弹劾者可以旁听,有解释的权利,如理由成立则另当别论。若弹劾成功,由会长下达处理决定。 弹劾结果一旦确立,不可再次进行更改。
制度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委负责人所有。
2018.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