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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工作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9:35:20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中介服务运行,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我县对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建立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一是严格把关,编制清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工作过程中,县编委办与县法制办密切配合,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研究论证,坚持“三审核三把关”,即:各部门报送,县编委办进行初审,把好筛选关;县编委办同县法制办进行联合会审,提出修改建议,把好联审关;最后由各部门核实,把好确认关。经县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审定后,我县形成了《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67项)》和《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9项)》。

二是精细公开,动态调整。我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审定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了详实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技术性事项名称、是否向申请人收费等内容。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我县还将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减负增效,优化环境。各部门不再实施两个清单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同时,我县对应取消了中央和省、市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6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依照规定纳入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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