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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0:36:41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开展增收节支、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努力实现规范、高效运转,建设“勤俭、节约、务实”型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会计核算

(一)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帐目清楚,核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及时处理账务,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内容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要素不齐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换。

二、资金管理

(一)严格财经纪律,励行勤俭节约,经费实行统一核算,指标管理,一支笔审签。局机关经费开支实行经办人签明事由、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制度,财会人员凭合法合规的票据列收列支,接受监督。

(二)收入管理

单位的代收资金收入(档案装具收入)由财务人员统一开票、收款,每月月底按时缴存财政,每一季度末申请拨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三)经费支出管理

1、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各项支出遵循先预算后支出。

2、经费支付方式:原则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公务卡支付,不具备公务卡支付条件的零星支出实行现金支付。

(四)有关经费管理

1、办公用品、设施和设备购置管理。实行“股室申报、领导审定、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领、销、存台账制度的管理办法。由股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按程序统一采购、配发和管理,并以股室为单位建立台帐,年终公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按程序申报政府采购,严禁未批先购。如更换办公设备的必须交旧领新。物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按照“二人同行、货比三家、批量批发”的方式采购。

2、办公电话费。公务活动电话费由局机关统一支付。

3、差旅费。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按出差人级别、出差地对应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凡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与差旅费的性质一致,不能用生活费发票代替交通费、住宿费发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请示局长批准,并批注出差人数及天数,出差人凭批准后的《出差通知单》送办公室备案,方能出差。出差回单位后,凭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通知单》由办公室签审报销金额后,送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出差回单位报销费用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培训费。报销培训费用时,必须附领导签批的文件,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

5、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县档案局用车管理制度》。

6、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县档案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7、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严格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根据工作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公款借支制度

职工因工出差或者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按程序由局长审批同意,财务室方能借款。在回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账并还清借款。

(六)费用报销制度

1、票据要求: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发票种类与费用性质相符,要素填写清楚、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不能涂改,有收款单位签章,公务卡支付的必须附POS小票,且支付的内容与发票内容一致。

2、签审程序:由经办人签字说明,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

3、费用报销要求:各种支出的报销,必须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季度、跨年度报销。

(七)现金管理。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按现金使用限额支付现金。由出纳经办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月报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三、财政票据管理

财政票据由会计管理,负责票据领取、登记、核销,按收费性质使用票据。不得将票据转借他人。

四、财务印鉴章管理

财务印鉴章指定专人分别保管,严禁在空白凭证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单位负责人印鉴章。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财务印鉴章外出,若必须将印鉴章携带外出,需请示主要领导批准。

五、财务档案管理

1、单位会计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并负责保管,严防失火、损坏、丢失。

2、内部任何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局长批准。外来人员调阅或复制档案,要凭介绍信并经局长批准。

3、会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册,并由财务负责人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人员须设置会计档案管理记录簿,档案收发调阅等事项要及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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