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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59:36

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9.顶岗实习学生应积极办理有关保险手续。集中实习的学生,系部要与实习单位联系为学生统一办理有关保险手续,自主实习的学生系部要积极督促学生个人办理保险手续。
五、顶岗实习工作程序
     1.制订顶岗实习教学文件。系部应提前1个月编制好顶岗实习教学文件,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后,送教务处存档。
     2.选择实习场所。若顶岗实习基地无法全部安置,则在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技术、设备比较先进,生产正常,对学生实习工作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的企业。学生集中实习地点的确定须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根据专业性质,可由学生结合毕业后工作意向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但必须经专业教研室、系研究批准、备案。
    3.系部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无论是系部还是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都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法律责任等。
    4 .顶岗实习前,由系部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明确实习的内容和任务,宣布实习纪律,分发实习教学资料。
    5.由系部选派专业导师、职业导师,企业指派企业导师共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六、考核办法
   (一)学院对系部考核:除将系部定岗实习考核纳入系部教学工作评估中,每年要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数0-59为不合格;60-75为基本合格;76-85为良好;86-100为优秀。(考核内容见附表1《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二)对专业导师的考核(见附表2《专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三)对职业导师的考核(见附表3《职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四)对学生的考核
   1.成绩考核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1)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考核分二部分:一是企业导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50%;二是专业导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报告、成果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50%。
   (2)企业导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岗位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评价表》,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导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及实习课题成果等,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成果突出。良好(75-8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成果明显。及格(60-74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成果较好。不及格(0-59分):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有实习成果。
    2.顶岗实习学生操行考核
      (1)顶岗实习学生操行成绩以学生实习成绩为主,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依据系部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操行评定标准,给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操行成绩。考核成绩分设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标准如下:
优秀:能严格遵守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优秀;能在实习期间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实习单位及上级单位表彰;实习日志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
良好:能自觉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态度端正,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纪守法;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优良;能自觉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实习日志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
合格:能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成绩合格;能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建议,实习日志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
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考核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实习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被实习单位辞退者;擅自终止实习者;违反实习规定给学院和实习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2)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操行考核只进行学期考核,不进行月考核;每学期结束时辅导员要通过学生自评、实习学生互评、指导教师评议三者相结合给出学生量化考核分数,再确定等次。
    (3)按学院规定各学期操行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不合格或者最后一学期得分不合格不准毕业,延长半年考核。
     3.学生在实习期间实习、操行考核都不合格的学生,由系(部)联系实习单位进行补习半年,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七、顶岗实习经费的管理
     学院按照系部上报的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人数,按下列经费标准划拨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系部顶岗实习的安排,划拨80%的顶岗实习经费,其余的20%由教务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系部应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
     1.“2+1” 教学模式实习经费划拨标准
(1)系部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按照150元/生的标准划拨。
(2)系部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含200人)的,按照120元/生的标准划拨。
(3)系部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在20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的,按照110元/生的标准划拨。
(4)系部安排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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