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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第四小学学生品德操行综合评定办法
舍,违规携带或使用电器设备的,扣1—3分/次;
39.对父母不礼貌,在家中表现不好的,扣1—3分/次;
40.其它违反小学生行为规范、违反校规定纪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扣1—10分/次。
㈡有下列行为酌情加分(共20条)
1.当月无迟到、早退、逃课、旷课和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上课认真听讲的,加1分;
2.学习成绩优良,当月测评单科成绩名列班上前三名的,加1分/次;
3.学习进步大,当月测评单科成绩在班内上升5名以上的,加1—5分/次;
4.校内大型比赛积极参与,表现良好的,加1—5分/次;
5.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获奖者按级分类加分,班级前三名的,加0.5分/次;校级前三名加3、2、1分/次;乡镇(街道)级前三名加4、3、2分/次;县级前三名加5、4、3分/次;市级前三名加6、5、4分/次;省级以上前三名加7、6、5分/次;
6.主动热心为集体和积极助人为乐做好事的,加1—5分/次;
7.拾金不昧,视情况,加1—5分/次;
8.为班级,学校建设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1—5分/次;
9.关心爱护集体,为集体作出贡献,为班级、学校争得荣誉的,加1—5分/次;
10.参加义务劳动及学校文明班级评比工作表现好的,加1—5分/次;
11.敢于揭发坏人坏事,敢于批评罅不良行为的,加1—5分/次;
12.当月表现好,没有减分的,加5分/月;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或公益活动,且表现好的,加1—5分/次;
14.每天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不在路上或学校附近逗留嬉戏的,加0.1分/天;
15.在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等评先评优中获奖的,加5分/次;
16.当月认真完成旗手、护旗手、国旗护卫队及“文明监督岗”执勤任务的,加5分/人次;
17.当月班级在“文明班级评比”中,获流动红旗,全班每人加分,加2分/人次;
18.当月在宿舍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加分,加2分/人次;
19.当月在“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评比”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加3分/次;
20.学校认定的其他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加5—10分/次。
新平第四小学
2011年10月8日
附:1.《新平县第四小学学生品德操行综合评定细则》
2.《新平县第四小学 学年 学期学生品德操行综合评定表》
39.对父母不礼貌,在家中表现不好的,扣1—3分/次;
40.其它违反小学生行为规范、违反校规定纪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扣1—10分/次。
㈡有下列行为酌情加分(共20条)
1.当月无迟到、早退、逃课、旷课和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上课认真听讲的,加1分;
2.学习成绩优良,当月测评单科成绩名列班上前三名的,加1分/次;
3.学习进步大,当月测评单科成绩在班内上升5名以上的,加1—5分/次;
4.校内大型比赛积极参与,表现良好的,加1—5分/次;
5.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获奖者按级分类加分,班级前三名的,加0.5分/次;校级前三名加3、2、1分/次;乡镇(街道)级前三名加4、3、2分/次;县级前三名加5、4、3分/次;市级前三名加6、5、4分/次;省级以上前三名加7、6、5分/次;
6.主动热心为集体和积极助人为乐做好事的,加1—5分/次;
7.拾金不昧,视情况,加1—5分/次;
8.为班级,学校建设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1—5分/次;
9.关心爱护集体,为集体作出贡献,为班级、学校争得荣誉的,加1—5分/次;
10.参加义务劳动及学校文明班级评比工作表现好的,加1—5分/次;
11.敢于揭发坏人坏事,敢于批评罅不良行为的,加1—5分/次;
12.当月表现好,没有减分的,加5分/月;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或公益活动,且表现好的,加1—5分/次;
14.每天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不在路上或学校附近逗留嬉戏的,加0.1分/天;
15.在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等评先评优中获奖的,加5分/次;
16.当月认真完成旗手、护旗手、国旗护卫队及“文明监督岗”执勤任务的,加5分/人次;
17.当月班级在“文明班级评比”中,获流动红旗,全班每人加分,加2分/人次;
18.当月在宿舍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加分,加2分/人次;
19.当月在“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评比”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加3分/次;
20.学校认定的其他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加5—10分/次。
新平第四小学
2011年10月8日
附:1.《新平县第四小学学生品德操行综合评定细则》
2.《新平县第四小学 学年 学期学生品德操行综合评定表》